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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孝文醫師 撰文

20210906

 

今天是農曆七月三十日,俗稱「關鬼門」的重要日子。

 

日前,有位江姓友人的老父親腦出血,住進神經外科的加護病房,剛住院時曾與家屬打過照面,下午挪出一點時間,再去看看老人家。

 

甫踏出電梯,就看見江姓友人坐在加䕶病房外面,他也瞄到我,一個劍步就跳到我的跟前。

 

江先生:醫生,謝謝你又來看我爸爸。

 

簡醫師:不客氣,但是老人家的狀況好像不太好,很大片的腦出血,神經外科和加護病房都在努力搶救他。

 

江先生:我們知道,很謝謝你們醫院的團隊,不過剛才加護病房的醫生說心跳變慢,血壓也下降,可能快不行了。

 

簡醫師:醫療團隊已經盡全力了,您的母親有什麼看法?

 

江先生:我媽媽還是希望爸爸落葉歸根,回到家才咽下最後一口氣,想請問你,那要怎麼申請死亡診斷書?

 

雖然生老病死是必然的,但對於病危的患者,有些家屬還是希望在最後一刻把他們帶回家。

 

然而法律有所規定,醫師一定要看到患者心跳停止,才能開立死亡診斷書。

 

病患如果是帶回到家後才往生,醫院的醫師沒有親眼看見,依法,是不能夠開立死亡證明斷書,那麼家人要怎麼處理後續事宜呢?也能兼顧到「落葉歸根」的心願呢?

 

通常有兩種方式:

 

衛生所醫師

看見患者的心跳快要停止,在救護車要將病人帶回家之前,加䕶病房醫師寫一份乙種診斷書,「診斷欄位」可能有好幾個病名,排在第一個是醫院醫師判斷的死因。

 

待長者返家,沒氣了,家人與村(里)長連絡,他們很有經驗,會趕緊找當地衛生所的醫師,該醫師會到喪宅,確定無他殺嫌疑,然後根據醫院的乙種診斷書,開立死亡診斷書。

 

形式上回家

病人其實在醫院時心跳已經停止了,心電圖有記錄,在救護車載患者回家之前,加䕶病房醫師寫好死亡診斷書,只是形式上讓患者「活著回家」,安撫有心願的家中長者。

 

要提醒的是,對於一個人的死亡,要向許多單位申報,包括派出所、保險公司等,林林總總,因此,家屬在醫院櫃檯辦理出院時,可能至少需要索取十二份的死亡診斷書。

 

為家人辦理後事,很悲傷,也很忙,萬一死診的數量不夠,又要有人帶著一大堆的證件,跑到醫院排隊申請,身心俱疲,所以最好先領取足夠數量的死診。

 

與友人說明之後,我進去加護病房探視老先生,他的心電圖已是一條水平線,老人家面容祥和,應該是沒有什麼痛苦,身上都沒有病了。

 

醫師正在忙著寫死亡診斷書,我向他及䕶理師們欠身,表達謝意。

 

人走了,親友後續才開始要忙碌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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