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病歷摘要.jpg

簡孝文醫師 撰文

20230924

 

在病歷室補齊病歷,偶爾會聽到病歷單位同仁與患者的對話。

 

同事:請問您要哪些資料的副本?

 

患者:我要影印我的病歷摘要

 

同事:我查過您的病歷,全部都是門診,沒有在本院住院過,所以不會有病歷摘要。

 

患者:我這幾年都在你們醫院看門診,怎麼會沒有病歷摘要?

 

同事:給您門診紀錄的副本就可以了嗎?

 

患者:我也不知道,是保險公司叫我來影印的。

 

一個人在醫院裡的病歷大致可分為幾個部分:

門診和急診的記錄

住院療程的記錄

手術過程的記錄

檢驗報告

影像學報告

病理報告

診斷書

 

病人或家屬來索取病歷的副本,幾乎不會是病家自己要保留的,絕大部分是要交給第三方,也就是保險公司或轉診後的醫師,只是第三方的說詞不見得清楚,所以病家會不明白到底要影印病歷的哪些部分。

 

院方人員所說的「病歷摘要」,通常指的是「出院摘要」,「出院摘要」堪稱是該次住院的總結報告。

 

假如患者從來沒有在該院住院過,而第三方想要了解病情發展,則可以索取「過去6-12個月的門診和急診記錄」因為醫師會在每次門診病歷上做摘要的記載,內容包括病情的變化、最近檢查的結果、治療計劃的改變、以及處方用藥的更動。

 

這就是門診的「病歷摘要」,可供第三方參考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簡孝文醫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