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孝文醫師 撰文
2021年08月31日
台灣每年大約有五千人新加入長期透析的行列,在剛開始洗腎的時候,必須申請透析的重大傷病資格,才能免除部分負擔的費用。
申請長期透析的重大傷病資格,流程如下:
診斷證明
腎臟專科醫師會寫一份乙種診斷書,上面註明疾病名稱是「慢性腎衰竭合併尿毒症」,醫師囑言則寫「必須接受長期規則透析治療」。
申請附表
此外,腎臟專科醫師還要謄寫一份文件,文件的標題很長,叫「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需定期透析治療患者重大傷病證明【初次】申請附表」,內容很多,有將近三十個欄位,要一個個仔細填寫。
交給患者
醫師填寫完之後,將診斷書和申請附表都交給患者。
批價蓋章
患者拿著診斷書和申請附表,以及自己的身分證件影印本,到醫院的診斷書櫃檯繳費,承辦人員蓋上醫院的印章,收走所有文件,並請患者留下一隻手機號碼,供健保署連絡。
送交官方
醫院每日將收集的待辦文件送到健保署。
政府審核
健保署的審查醫師閱讀完申請的資料,決定審核的結果,結果有三種,分別是「永久有效」、「三個月內有效」、「不予通過」。
簡訊通知
健保署將審核結果以簡訊傳送給患者,接收簡訊的手機就是原本留給診斷書櫃檯的那個號碼。
輸入卡片
患者手機接到簡訊後,告訴透析的醫療院所,批價人員透過健保卡與健保署連線,閱讀卡片的資料,確認重大傷病的資格,並輸入健保IC卡內。
走此流程,完成申請洗腎的重大傷病資格,但是首次申請的結果常常是「三個月內有效」,也就是說,三個月之後還要再重新申請一次,因此,建議患者,在送件之前將申請附表自行影印一份,萬一之後有轉到別的醫療院所洗腎,第二位腎臟專科醫師可以根據申請附表,再重新幫忙申請透析的重大傷病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