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孝文醫師 撰文
2019年0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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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女士,30歲,以往沒有什麼健康問題,這次因為急性腎盂腎炎住院,治療幾天後退燒了,昨天與患者及家人討論,預計今天出院。
簡醫師:胃口有改善了嗎?
顧女士:不會噁心了,也比較吃得下。
簡醫師:昨天早上停掉針劑的抗生素,改成口服抗生素,到現在都沒有再發燒,表示比較穩定。
顧女士:今天可以出院嗎?
簡醫師:恭喜,今天可以平安出院。
顧女士:出院後還要回來看門診嗎?
簡醫師:如同這幾天與您討論的,急性腎盂腎炎的完整療程要滿14天,您住了4天,加上出院帶7天的藥,全部才11天,未達14天的療程,所以出院後至少要來看1次門診。
顧女士:為什麼出院不能直接開10天的藥?
簡醫師:衛福部不要讓抗生素被濫用,明文規定上限是7日的藥量。
顧女士:懂了,那我要開住院證明給保險公司。
簡醫師:包括急診嗎?
顧女士:我不知道吔,應該有包括吧?請你也幫我寫進去。
簡醫師:OK,有包括出院後的門診嗎?
顧女士:我⋯⋯也不知道吔!只知道我的保險是實支實付。
簡醫師:最好跟保險公司的人員討論一下。
顧女士:有什麼不同嗎?
簡醫師:就我所知,有人的合約給付只涵蓋住院期間,有人則包括與這次住院相關的門診和急診,所以從保險公司領回的金額大不相同。
顧女士:我現在不能確定是哪一種給付方式,要怎麼開診斷書呢?
簡醫師:如果現在開診斷書,不能落筆寫上7天後的門診。
顧女士:既然已經預約了7天後的門診,為什麼今天不能把那次的門診寫在診斷書裏面?
簡醫師:只要是真正「有發生過」的醫療行為,就可以寫在診斷證明裡面,但是7天後的門診是「還沒有發生」的事情,所以不能寫在今天的診斷書中。
顧女士:那今天要怎麼樣開證明?
簡醫師:如果一時之間聯絡不上幫您投保的業務人員,回家後盡速連絡,等門診再來開診斷書。
顧女士:可以這樣嗎?
簡醫師:是的,如果您明後天跟保險公司聯繫上,確定合約真的有包括出院後的門診,那就只要寫1份證明即可。
顧女士:保險公司要看什麼?
簡醫師:保險公司想知道醫療行為的精確日期,包括:哪天掛急診、哪天住院及出院、哪天回來看門診,總共看了幾次的門(急)診,以及住院的總天數。
顧女士:好像很複雜。
簡醫師:有人的泌尿道感染太嚴重,甚至合併敗血性休克,曾轉入加護病房,那就還要把住在加護病房及普通病房的天數分別註明。
顧女士:聽起來更是複雜。
簡醫師:您的住院病程比較單純,恭喜您平安出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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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提綱挈領 ]
對於泌尿道感染住院的私人保險給付,有人與保險公司簽的合約只涵蓋住院期間,有人則包括與這次住院相關的門診和急診,所以從保險公司領回的金額大不相同。
病患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?保險公司如何認定要付多少錢?
雙方憑藉的就是診斷證明。
保險公司想從診斷書中瞭解醫療行為的精確日期,包括:哪天掛急診、哪天住院及出院、哪天回來看門診,總共看了幾次的門(急)診,以及住院的總天數。
如果泌尿道感染太嚴重,合併敗血性休克,甚至曾轉入加護病房,那診斷證明就不能只有寫上住院的總天數,還要分別註明住在加護病房及普通病房的天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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